’ 2 0 1 3 全国农村改革与发展座谈会特辑 创新农村投入机制 和土地管理制度 湖南 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 、省政府农办主任 蔡建和 随 着城 镇 化 、工 业化 快 速推 进 , 农 村 资金 、土 地 等 要 素 资 源 加 速 向 城 镇 、工 业 流 动 、集 聚 ,农 业 农 村 发 展瓶 颈 制约 日趋严 重。 要实 现 “ 四 村 融 资 难题 。 当前 ,我 国 农 村 发 展 主要 依 靠 财 政 投入 和 惠 农政 策 ,金 融 服 务 严 重 不 足。 2 0 1 2年 ,我 国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涉 农 贷 款 余 额 只 占总 化 同步 ” ,推进 城 乡一体 发 展 ,全 面 建 成 农 村 小 康 社 会 ,必 须 加快 农 村 量的 2 7 . 9 % ,我 省 农村 金 融满 足率 不 到3 0 % 。 当前 ,农 村贷 款 以信 用贷款 为 主 ,这 种 小 额 信 贷 已不 能 满 足 农 业规 模 化 、产业 化 不 断提 升 的需 求 , 而 大 额 贷 款 必 须 要 有 抵 押 物 ,多数 农 户 缺 乏 可 用 于 抵 质 押 的 财 产 ,宅 改 革 步 伐 ,尤 其 要 在 农 村 投 入 、 土 地 制 度 创 新 上 出 重 拳 、下 猛 药 ,释 放 农 村发 展活 力。 创新 农 村 投 融资 体 制 机制 总 体 来 看 ,薄 弱 的 财政 投 入 难 政 府 对 项 目审批 没 有 建 议 权 ,对 项 目实施 大 多 睁 只 眼 闭 只 眼 ,导 致 项 目实施 缺 乏 有效 监 督 管 理 。建 议 一 是 加快 农 业 投 入 立 法 。抓 紧制 定 财 政 支 农 法规 ,明确 投入 额 度 、对 象 、 目标 ,使 农业财 政投入 制度化 、规范 基 地 、农 房 、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抵 押 在 法 律 上 存 在 障 碍 ,使 得 相 当一 部 分 农 户特 别是 新型 农 业经 营 主体 被 阻 拦 在 银 行 贷 款 门槛 之 外 。 农 民贷 款 难 与 银 行 放 贷 难 , 归根 到底 是 农 以 支 撑 农 村 发 展 重 任 ,金 融 扶 持 不 足 ,社 会 投入 不 够 ,严 重 制 约 了农 村 经 济加 快发 展,亟需 优化 结构 , 创 新投 融 资体 制机 制 ,破 解 “ 三农” 投入 难题 。 业 担 保 难 与 保 险 难 ,贷 款 风 险转 移 机 制 不 健 全 。建 议 是 大 力 发展 农 化 ,避免 投入 的随意性 、易 变性 和不 稳 定性 。二是加 强 中央 支农专 项资金 的整合 管理 。除 涉及 国计 民生的重 大 战略性 项 目外 ,国家应 将支农 资金切 块 下 达 给各 省 ( 市 、 自治 区 ) , 由省 1 . 统 筹 使 用 财 政 支农 资金 ,集 中财 力 办 大 事。 近 年 来 ,各 级 财 政 对 “ 三农 ”支 出 的总量 持续 增加 , 但 在 国 民收 入 分 配 比例 中 ,却 不 断 村 资 金 互 助 组 织 。农 村 的特 点 决定 了农 村 金 融 必 须 走 农 民资金 互 助合 作 之 路 ,并 已 为许 多 发达 国 家 实践 证 明。 国 家 应 扩 大 中、西 部 地 区 农 下 降 ,且分 散 使 用 ,政 策效 应 不高 。 2 0 1 1 年 ,农 业 生 产 总 值 占 G D P的 G D P 比作 1 0 个 “ 馒头” ,城镇 人 口分 了 9个 ,一半 的农 村 人 口只能 分 到 1 个 。 中央 有 关 部 门 对 专 款 大 多采 取 “ 一 级 政府 和有 关部 门统 筹分 配 ,按 照转 移 支 付 方 式安 排 到县 ( 市 、区 ) ,以 村 资 金 互助 社 试 点 ,特 别 是 要 依 托 农 民合 作 社 ,兴办 农 民资金 互 助社 , 通 过 农 民 自 己 的 力量 解 决 农 村 金 融 需 求 问题 。 二 是 扩 大 农 村 贷 款 抵 押 物 范 围。 加 快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、宅 基 地 使 用 权 、农 房 的 确 权 、 登 记 、 1 0 % , 当年 农 村 人 口接 近 5 0 % ,如 把 县 为单 位整合 资金 , 形成 “ 多个 口子 进水、 一 个池子 蓄水 、 一 个龙头放 水 ” 的 支农 资 金 使 用 模 式 ,由 省 级 政 府 负责 项 目的监督 管理 。 竿 子 插 到底 ”的管 理 方式 ,地 方 三 权 ”抵 押 试 点 ,允 2 . 加 强农 村 金 融服 务 ,破 解 农 颁 证 ,开 展 “ 许 法 律 法规 不 禁 止 、产 权 归属 清 晰 、 价 值 评 估 合 理 的 各 类 农 村 资 产 设 置 抵 押 。 三是 建 立农 村 保 险担 保 体 系 。 允 许 各 省 从 国 家 惠 农 补 贴 增 量 资 金 中切 块 ,建 立 农 贷 担 保 基 金 ,扩 大 一 个 成 员颁 发 具 有法 律 效 力 的权证 , 国家政策 已经 明确 ,在 土地利 用规 划 确定 的城镇 建设 用地 范围 内 ,经批 准 实 现 真 正意 义 上 的 “ 共有” 。 二 是稳 妥 推 进 农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确 权 颁 占用农 村 集体 土 地 建设 经 营性 项 目, 农 民可 以依法通 过入股 、分 红 、租 赁 等方 式参 与开 发经营 , 推 进农 村土 地 资 源资本 化 、股 份化 , 但 国家应 出台